浙江天力药业有限公司
刘经理
15867754170
所在地区:浙江/温州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医疗器械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0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7023670
产品标签:感冒 头疼 发热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 无需保证金 年终返利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。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0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为复方制剂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,盐酸金刚烷胺100mg、马来酸氯苯那敏2mg、人工牛黄10mg、咖啡因15mg。辅料为糊精。 |
性状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淡黄色小丸。 |
功能主治 |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,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。 |
不良反应 | 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 |
注意事项 | 1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;2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3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4.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5.肝功能不全、肾功能不全、脑血管病史、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;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7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;8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;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;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;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;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|
贮藏 | 密封,置阴凉处。 |
保质期 | 36个月 |
生产企业 | 山东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(国产) |
经销企业 | 浙江天力药业有限公司 |
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