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天力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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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5-57950697
所在地区:浙江/温州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医疗器械
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1g*14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37020283
产品标签:清热,止咳,感冒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 无需保证金 年终返利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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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执行标准 | 颗粒剂 |
| 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| 产品规格 | 11g*14袋 |
| 卫生许可证 | |
| 成份 | 本品桑叶、菊花、连翘、薄荷、苦杏仁、桔梗、甘草、芦根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. |
| 性状 |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,气微香,味甜,微苦。 |
| 功能主治 | 1.本品疏风清热,宣肺止咳。|2.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初起,头痛,咳嗽,口干,咽痛。 |
| 不良反应 | 尚不明确。 |
| 注意事项 | 1.忌烟?酒及辛辣?生冷?油腻食物。|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|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|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?心脏病?肝病?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?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|5.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?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|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?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|7.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|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|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|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|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|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| 禁忌 |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|
| 贮藏 | 密封,阴凉干燥处 |
| 保质期 | 24个月 |
| 生产企业 | 山东端信堂大禹药业有限公司(国产) |
| 经销企业 | 浙江天力药业有限公司 |
| 备注 |